上市(金融)
在公司金融中,上市是指公司的股票被列入公開上市的股票名單(或板塊)中。某些證券交易所允許外國公司的股票上市,並且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能允許雙重上市。
概述
在公司金融中,上市是指公司的股票被列入公開上市的股票名單(或板塊)中。某些證券交易所允許外國公司的股票上市,並且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能允許雙重上市。 通常發行公司是申請上市的主體,但在某些國家中,交易所可以自主將公司上市,例如該公司的股票已經透過非正式管道進行交易。 市值和/或成交量低於特定水平的股票可能會被交易所除牌。除牌通常起因於合併或收購,或者公司私有化。
要求
每個證券交易所都有其自身的上市要求或規則。初始上市要求通常包括:提供數年的財務報表歷史(針對面向年輕企業的「另類」市場則不需要);向公眾發行(公眾持股量)達到足夠的規模(包括絕對數值以及佔已發行股票總數的百分比);批准的招股說明書(通常包括獨立評估機構的意見),等等。
範例
某些證券交易所施加的上市要求包括:
紐約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要求公司已發行至少一百萬股價值達 $100 百萬美元的股票,且過去三年中必須已賺取超過 $10 百萬美元。 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要求公司已發行至少 1.25 百萬股價值至少達 $70 百萬美元的股票,且過去三年中必須已賺取超過 $11 百萬美元。 倫敦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的主板要求最低市值為 £700,000,具備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最低公眾持股比例為 25%,並且自上市之日起擁有至少可維持 12 個月的充足營運資金。 孟買證券交易所:孟買證券交易所(BSE)要求最低市值為 ₹250 百萬(合美金 $2.6 百萬)且最低公眾持股量相當於 ₹100 百萬(合美金 $1.0 百萬)。
除牌
除牌是指將公司的資本股從證券交易所中移除的實務操作,使得投資人無法再該交易所上交易該股票的股份。這通常發生在公司歇業、宣告破產、不再滿足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成為私人公司、在兼併或收購後成為子公司、或者希望減少監管報告的複雜性與開銷,亦或是其希望除牌的交易所上的交易量低於最低門檻的情況。 在美國,因私有化或清算以外的原因從主要交易所除牌的證券,可能會在櫃檯買賣市場(如場外交易佈告欄或粉單市場)進行交易。
外部連結
納斯達克上市標準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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