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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产与货币知识库

认识资产、网络与交易机制,核对信息来源。

支付与结算

EMV

EMV是國際金融業界對於智慧支付卡與可使用晶片卡的POS終端機及自動櫃員機(ATM)等所制定的标准。EMV智慧卡(也称为IC卡)的信息储存在集成电路中而非过去的磁条里,但大部分EMV卡背也有可以向下兼容的磁条。芯片可以和插入式读卡器交换数据,非接触式智能卡还可以使用射频识别(RFID)技术在一定范围内交换数据。符合EMV标准的支付卡叫做芯片卡。

支付与结算

Grab

Grab(前身为MyTeksi)是一間在東南亞地區由馬來西亞華裔成立的提供服務的技術公司和交通網路公司,總部置於新加坡,由陳炳耀和陳慧玲于2012年在馬來西亞雪蘭莪州八打靈再也創立的行動應用程式。該應用連結乘客和司機,提供載客車輛租賃及即時共乘的分享型經濟服務。乘客可以透過傳送簡訊或是使用流動應用程式來預約這些載客的車輛,利用行動應用程式時還可以追蹤車輛的位置。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後開始經營外賣、送貨、電子商務等等,成為全方面的生活平台。

法币

Hayakaken

Hayakaken(日語:はやかけん,中文又譯快捷卡)是日本一種基於CJRC規格發行的可再增值、非接觸式智能卡(IC卡),兼有儲值車票及電子錢包功能,由福岡市交通局(福岡市營地下鐵)在2009年(平成21年)3月7日開始導入使用。「はやかけん」是福岡市的登錄商標(第5175032号等)。

法币

Kitaca

Kitaca(日語:キタカ)是一種可再充值、非接觸式的智能卡形式的乘車票證,適用於北海道旅客鐵道(JR北海道)。此智能卡於2008年10月25日正式發卡。2009年1月底為止已發行約10萬張。採用索尼公司的FeliCa技術。

法币

Manaca

manaca(日語:マナカ)為可重複加值、非接觸式的智慧卡(IC卡)形式之乘車票證。已於2011年2月11日啟用,並可適用在名古屋鐵道、名鐵巴士、名古屋臨海高速鐵道(青波線)、名古屋導向巴士、豐橋鐵道等公司的路線上。

法币

Nimoca

nimoca(日語:ニモカ)是日本一種基於CJRC規格發行的可再增值、非接觸式智能卡(IC卡),兼有儲值車票及電子錢包功能,主要於九州地區流通。該卡於2008年5月18日在西鐵鐵軌道及公車路網開始導入使用,由西日本鐵道(西鐵,Nishitetsu)全資子公司「株式会社ニモカ」負責發行及營運。nimoca是「"nice money card"」(優秀代幣卡)的略稱,同時也有「にも」(也)的含意,即「電車也可、巴士也可、購物也可,隨處可用的IC卡片」,官方吉祥物是金色的雪貂。

法币

PASMO

PASMO(注音假名:パスモ),中文譯為派思摩,是日本關東地方、山梨縣、靜岡縣東部的27家鐵路業者及78家公共汽車業者(截至2021年3月16日)共同發行的非接觸式智慧卡,由上述各家業者合資成立的株式會社PASMO負責營運,自2007年(平成19年)3月18日起提供服務,以取代原有以磁卡發行的Passnet以及公共汽車共通卡。其具備交通卡及電子貨幣之功能,並自2013年起加入交通系IC卡全國通用服務,可與Suica等智慧卡互相通用。

法币

PiTaPa

PiTaPa(日語:ピタパ)是日本關西地區的私鐵、軌道、地下鐵、巴士公司加盟的關西周遊票(スルッとKANSAI)協議會導入的非接觸性IC儲值車票(交通卡)。除了原本的關西地區外,也有部分東海地方、北陸地方和岡山縣的交通業者加入此聯盟。PiTaPa是「Postpay IC for "Touch and Pay"」(接觸付款用後付IC卡)的縮寫,由於是世界首款后付款型的交通卡,因此天生就擁有包含信用卡服務的能力,並具有多種電子錢包的功能。在技術上則和日本國內其他眾多交通卡一樣採用FeliCa技術。除了關西地區的各主要私鐵公司所經營之車站內可使用PiTaPa外,自2006年1月21日開始,PiTaPa也開始與JR西日本的交通卡ICOCA相互通用。

支付与结算

RuPay

RuPay(由「Rupee」與「Payment」組成)是由印度國家支付公司(NPCI)於2012年推出的一套印度本土支付卡品牌系統。其設計目的為降低國內交易對國際卡組織的依賴,推動普惠金融。截至2020年11月,已有超過7.5億張RuPay卡由印度各家銀行發行。2021 年底,RuPay 已在印度市場占有約 34% 的交易量與 30% 的交易價值。

法币

SUGOCA

SUGOCA(日語:スゴカ)是一種由九州旅客鐵道(JR九州)發行的可再充值、非接觸式的智能卡(IC卡)形式車票,適用於該公司所屬的部分鐵路路線或部分區段。採用索尼公司(Sony)的FeliCa技術。

法币

Suica

Suica(日語:Suica/スイカ),中文譯為企鵝卡、西瓜卡,是日本一種以JR東日本之通勤鐵路為主要服務範圍的非接觸式智慧卡(IC卡),兼具儲值車票及電子錢包的功能;2001年推出之初由JR東日本單獨發行,現在由JR東日本與東京臨海高速鐵道共同發行。其採用索尼的FeliCa技術,至2021年3月底已發行了約8,590萬張,并与PASMO、Kitaca、TOICA、ICOCA、SUGOCA、manaca、PiTaPa、nimoca以及Hayakaken在乘車及電子錢包(PiTaPa除外)功能上互相通用。

支付与结算

Visa payWave

Visa payWave,是Visa在其簽帳金融卡和信用卡上利用EMV技術推出的一項非接觸式付款功能,當Visa payWave卡用於一般刷卡機或感應式讀卡機時,晶片模組會依讀卡機型態自行進行判斷,執行非接觸付款功能。

交易基础

一卡通聯名卡

一卡通聯名卡為具有「信用卡」及「一卡通」功能之晶片信用卡,且提供「自動加值」功能。一卡通聯名卡所具有「一卡通」票種均為記名式普通卡。

支付与结算

交通联合

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简称:全国交通一卡通、全国一卡通、交通联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主导的全国公共交通一卡通工程,由交通运输部指定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的所属公司北京中交金卡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清分结算平台的建设及运营工作。

支付与结算

信用卡

信用卡(英語:Credit Card)是一種由金融機構或經授權的支付機構向個人或法人發行的非現金交易支付工具,其核心特徵在於賦予持卡人在特定信用額度內先行消費、後續清償債務的權利。持卡人須經申請與信用審核程序方可取得信用卡,發卡機構會根據其信用狀況與還款能力設定可使用的最高借款金額,即所謂信用額度。信用卡交易本質上構成一種短期消費信貸安排,使持卡人得以在不即時動用自有資金的情況下完成付款。作為現代金融體系的一部分,信用卡在零售支付系統中扮演連結消費、信貸與清算網絡的重要角色,並已成為多數經濟體中常見且制度化的非現金支付工具。

银行与通道

借记卡

借记卡(英語:debit card)是银行卡的类型之一,其特點是可以刷卡消費,但其支付方式與信用卡不同,是以圈存的方式從連結的銀行帳戶內扣款,因此不会产生超刷、透支或动用循环利息的情形。其他如轉帳、提款、存款等功能則與一般金融卡相同;也同樣會分為普卡、金卡、白金卡或商務卡等幾種類型。

支付与结算

台灣行動支付列表

臺灣行動支付列表列出目前台灣各家行動支付產品,包含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和第三方支付。依法令規章的不同,主要的差異在於是否能支援轉帳及儲值功能。簡單來分,可轉帳的就是電子支付,而不可以轉帳、儲值的就是第三方支付,而電子票證是可儲值但不能轉帳。202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將原本「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元化管理的法制統合為一。第三方支付若經營代理收付款總餘額達新台幣20億元以上,則視為電子支付機構,需向金管會申請執照。

支付与结算

微信支付

微信支付(英語:WeChat Pay),是腾讯公司开发的应用程序微信内置的支付功能,由财付通运营和提供支付牌照,用户可以通过微信完成支付。该功能以绑定银行卡的快捷支付为基础。

银行与通道

支付卡号

支付卡号(英語:payment card number、primary account number,缩写PAN)是支付卡(例如信用卡和金融卡)、儲值卡與禮品卡上的卡片編碼。根据ISO/IEC 7812标准的规定,9字头BIN号由一国国内的标准组织分配,不适用于全球通用。

银行与通道

牡丹卡

牡丹卡是由中国工商银行(简称:工商银行、工行)发行的银行卡的统称。截至2017年6月底,牡丹信用卡已经在亚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和南美洲的22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发行,累计发行接近1.3亿张,居世界首位。

支付与结算

自動櫃員機

自动柜员机(英語:Automated Teller Machine,ATM,新加坡稱為自动提款机,北美華人稱自動金融機),是指銀行設置一种小型機器,利用一張信用卡大小的磁条卡或晶片卡上的晶片來記錄客戶的基本戶口資料(通常称銀行卡,或稱金融卡、提款卡等),讓客戶可以透過機器自助办理提款、存款、轉帳等銀行櫃臺服務,一些客戶把這種自助機器稱為「提款機」。

支付与结算

闪付

闪付(Quick Pass)是中国银联推出的依托PBOC/UICC芯片卡技术的非接触式消费品牌,支持拍卡或插卡消费。消费余额或额度时在一定条件下可免输密码、免签名。支持闪付的银行卡在卡面上标有EMV统一的射频标识。2018年以前采用红色 “Quick Pass” logo 标识的银行卡也大量流通。

支付与结算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的部门规章,于2015年12月28日出台,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注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例如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以及对其账户进行相应风险限制,所有用户需要实名登记才能使用网络支付业务,因此该政策被媒体解读为网络支付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