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ay行业 WIKI返回主页
交易基础

無條件基本收入

無條件基本所得(英語: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簡稱 UBI ,又稱為全民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或基本所得(Basic Income),是指沒有條件、資格限制,不做資格審查,每個國民或成員皆可定期領取一定金額的金錢,由政府或團體組織發放給全體成員,以滿足人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包括食物、居住、教育、醫療、公用事業等基本花費,藉由經濟的保障,以落實基本人權。无条件基本收入与最低工资的区别在于不需要工作也可以获得该收入,而最低工资是以参加工作为前提条件获得的最低收入。目前沒有政府組織或團體在國家層面實施這一政策,但在一些國家有定點實驗或相應的政治討論。

概述

無條件基本所得(英語: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簡稱 UBI ,又稱為全民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或基本所得(Basic Income),是指沒有條件、資格限制,不做資格審查,每個國民或成員皆可定期領取一定金額的金錢,由政府或團體組織發放給全體成員,以滿足人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包括食物、居住、教育、醫療、公用事業等基本花費,藉由經濟的保障,以落實基本人權。无条件基本收入与最低工资的区别在于不需要工作也可以获得该收入,而最低工资是以参加工作为前提条件获得的最低收入。目前沒有政府組織或團體在國家層面實施這一政策,但在一些國家有定點實驗或相應的政治討論。

概述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五條揭示:“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其家屬康樂所需之生活程度,舉凡衣、食、住、醫藥及必要之社會服務均包括在內;且於失業、患病、殘廢、寡居、衰老或因不可抗力之事故致有他種喪失生活能力之情形時,有權享受保障。”《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和住房,並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有論述認為,無條件基本收入是唯一可以真正幫助窮人的社會福利,在現行社會福利體制下,不論如何排富,或是資產審查制度,都會有補助門檻的問題與貧窮陷阱的效應,或不知道如何申請補助、或過程太過複雜,或不知道是否符合資格,或是讓不需要或不符合資格的對象取得補助,而導致真正需要的對象無法獲得救助、並衍生福利詐騙、行政官僚、貪腐等問題,受補助的群體還會有被歧視與標籤化的問題。 對每個社群而言,無條件基本收入,是一種無條件被保障的收入,有五個標準:

一、定期發放,例如每月,而不是只給一次。 二、以金錢方式支付,讓個人可以自行決定自己的需求,而不是提供食物或其他物資、有特定用途限制的券。 三、以個人為主體,而不是家庭、組織、單位等。 四、普遍性,發放給全民,沒有資格審查。 五、無條件,基本收入完全沒有與工作勞務付出,或展現工作意願有關的條件。

無條件基本收入的發放模式如2009年的振興經濟消費券或澳門現金分享計畫相似,但它是定期持續發放,而且不設定期限、具有與現金相同的所有權,發給全體國民不作群體區分,無資格限制。無條件基本收入讓任何人,即使無法從事謀生活動,包括工作、創業、投資等,也能享有基本生活所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而不會因經濟問題而無法生存,且不必因為經濟壓力,而被迫從事不適合自己、或是勞動條件惡劣的工作,甚至鋌而走險尋求不正當的途徑,期望偷透高風險的方法翻身、或受到龐式騙局、資金盤的誘惑而受到詐騙,或是因高利貸而陷入債務陷阱,並改善現行社會福利體制的不足。基本收入目前被認為是人類勞動由高度智慧機器取代後,人類仍然可以享受生產成果的最佳措施。 反對者認為,無條件基本收入會讓人們失去工作的意願,從而使整個經濟衰退,也衝擊「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等既有觀念,或是質疑發放基本收入所需的財政來源何處來,再者,基於政治現實,無條件基本收入實行後並不一定能刪減原有的社會福利制度,變成兩邊都要支出,加重政府財政負擔,再來,如果採取節流整合社福的做法,反而也有可能使得部分弱勢人士所能享有的福利或救濟會減少,等於減少了他們能受到的救濟,影響生活。也有人擔心有人獲得基本收入後揮霍無度,或購買煙酒毒品等危害社會的現象。 贊成者認為可以幫助人們從勞動中解放,不再需要與基本生活對抗,從而進行真正想做的事,使人類社會更進一步的進化發展,而即使人們失去工作的意願,在科技發達,機器人、人工智慧與自動化生產與服務日漸普遍的今日,只需很少的人力,而照樣能供應足夠生活所需,藉以平衡資源分配,改善貧富差距、落實生存權,而且人們就可以有更多時間從事有興趣的活動,而且許多研究指出,基本收入不會使人們失去工作的意願,反而更熱愛做事情。有消費就會有生產,消費行為也會成為工作一種,在AI與自動化一定會到來。

緣起與目的

这个主意来自于中世纪,《乌托邦》的作者英国人文主义者、社会哲学家托馬斯·摩爾(Thomas More)。他认为,理性化的平等原则、勤劳和追求教育是民主的基本特征。20世纪,法国社会哲学家安德烈·高茲(Andre Gorz)是固定收入的坚定拥趸。不同国家都曾尝试过引进无条件收入,例如巴西、古巴、蒙古,纳米比亚和德国(在有限程度上)。欧盟和部分欧洲国家也尝试过。 基本收入的起源 — 烏托邦 保證每個公民從政府獲得收入的想法,並不是最近才有的,打從文藝復興時期已經在述說。這個主意來自於中世紀,曾為歐洲人文主義重鎮的魯汶,正是「全民基本收入」理念的發源地。 英國思想家摩爾(Thomas More)的經典名著《烏托邦》(Utopia),於1516年在魯汶出版,該書敘述了主角曾與英國坎特伯里大主教的一段對話,他注意到毫無意義的死刑判決,並沒有讓16世紀的英國減少偷竊、暴力和殺人,不如讓所有窮人皆能享有最基本的生活所需,才是徹底根除行竊的方式,是公認歷史上最早的基本收入想法之記載。 當然,這是一個虛構的故事,而書中描繪的那個沒有貨幣與私有財產,人人平等,一切人盡其力、物盡其用的理想國度,是一個「不存在的好地方」(「烏托邦」一詞的字面意思)。 將『最低收入保障』制定務實計劃的人,其實是摩爾的好友,法蘭德斯學者喬漢尼斯.維夫斯(Juan Luis Vives,1492-1540)。維夫斯應該被視為真正『基本收入理念』之父,因為他是第一個制定詳細計劃的人,基於神學和務實的考慮,並為此制定一個全面的論據。 在摩爾的《烏托邦》出版後不久,維夫斯來到魯汶教書,但大部分的時間居住在布魯日,維夫斯一度向市長主張: 我們必須照顧所有每一個無力維生的市民,且不論他們是因為什麼樣的理由淪落到如此地步,都應當享有最低限度的支助來生活,絕不能死於挨餓。 他的具體想法闡釋於其1525 年著作《論濟貧》(De Subventione Pauperum)當中,雖然援引了基督教神學作為理據的他,也顧及了許多務實條件,因此認為:窮人在享受公共資源的時候必須付出勞動——甚至,他認為唯有持續的勞動才能讓那些因為賭博或揮霍無度而窮困的人,不再墮落。 18世紀末,法國啟蒙思想家孔多塞侯爵( marquis de Condorcet )首創救濟貧困、提倡社會保險、保障勞動者生活的法律,美國開國元勛 湯瑪斯‧潘恩( Thomas Paine ) 明確地表達政府應該定期發錢給國民,他認為國家天然資源屬於每個國民,若要使用應該給予補償,撰寫了《人的權利》和《耕地正義》,後人稱之為是「自然繼承」。 摩爾的《烏托邦》、維夫斯的《論濟貧》,加上孔多塞侯爵的『社會保險』以及湯瑪斯‧潘恩的《耕地正義》,讓這種以公共財源資助且由政府發放最低收入保障的觀念得以合法化,而非完全仰賴教會或有錢人的慈善捐助,被視為基本收入的重要開端。

而主張人人生而平等的美國開國元勳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也曾提議,沒有財產卻願意耕作的人,政府應該配給每人50 畝公有地,這個構想後來演變為林肯總統時代的《公地放領法》(Homestead Act),保障公民能以極低金額取得耕地。《公地放領法》自1862 年生效、至1986 年終止,總計超過160 萬人受惠,吸引許多人加入拓荒行列,帶動密西西比河以西的蠻荒地區開發,農、礦、鐵路運輸等產業都蓬勃發展。 到了20世紀,哲學家、經濟學家和社會科學家突破意識形態及宗教道德的範疇,探索給每一位公民一個基本生存需要的『基本收入』。 英國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於1918年出版了《自由之路: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和辛迪加主義》,他在分析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發生的偉大社會運動以後指出: 我們倡導的計劃實際上意味著, 足夠維生的基本收入,必須滿足生存條件,應該完全保障、無論他是否有工作; 豐厚的基本收入,以商品的全部總量為依據,給那些願意從事對社會有益工作的人。 同年米爾納夫婦 Mabel 和 Dennis Milner 出版了進一步論證的文本《國家紅利計劃》,丹尼斯.米爾納 Dennis Milner 於 1920 年在他的出版物《以國民產出紅利促進生產》上進一步作了詳盡說明,提出了一個隨國家生產力水平而變化的最低收入的建議。米爾納的提案是:所有個人在任何時間都應當從中央基金領到最低收入,這筆錢應當足以保障他們的生存和自由、免於貧窮淪落;所有人還可以依據他們對社會貢獻的比例,再從中央基金領到額外的生活津貼。 1960 年代,美國經濟學家米爾頓·傅利曼( Milton Friedman)主張將福利政策與所得稅制度掛勾,人人享有相同免稅額,收入超過者繳納稅金,收入不足者由政府按比例提供現金補貼,稱為「負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 NIT)。當時,非裔人權主義者馬丁路德˙金恩博士 Martin Luther King, Jr 也呼籲實施有保障的收入。 1000名經濟學家簽署了一封信,宣稱『最低收入保障』對經濟來說是正確的。美國總統尼克森通過了美國眾議院推動了一項法案:家庭資助計畫(Family Assistance Plan),打算向無工資收入的家庭,每人一年發放1,600美元的補助金,但同時遭自由派與保守派議員杯葛。因為右派認為補助金額太高,左派批評金額太低、並反對與就業與否掛勾。 1980年代直到20世紀末,基本收入在歐洲的幾個國家曾針對此構想進行積極的討論,進入21世紀,自動化及人工智慧即將帶來科技性失業,基本收入的概念得到了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矽谷的科技巨頭、自由左派、保守派卡托研究所以及許多專家學者的支持。 全民基本收入這種概念,是歷世歷代許多思想家夢寐以求之物,這是一個很古老的烏托邦思想,我們所處的時代,是有史以來完全具備實現「全民基本收入」的黃金時代。

現行社會福利體制的侷限與弊端

目前所有的社會福利制度,都有特定對象的資格及條件,例如失業人士、清寒家庭、身心障礙者等,都需要審查申請者的資格及條件,並防止冒領或不合資格及條件者使用,但無可避免會出現隱私、尊嚴、對申請者的負擔的問題,並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來審閱資料與調查真實性,並對申請者解釋資格及條件,而有些情況也無法明確定義,並設有各式各樣的條件資格與限制,造成對社福需求者的標籤化、污名化,而生活中一旦這些保護或指定的環境或條件消失了,就可能面臨失去使用這個社會福利的資格,也造成有些人不一定真有需要卻可以取巧的通過條件的審查獲得福利,而造成就業困境或失業困境或其他的衝突,形成福利詐騙、行政官僚、貪腐等各種社會問題。 由於社會福利制度需要有需求的人主動申請,申請者需要填寫眾多的資料並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並判斷條件與使用資格的存在,因此有可能需求者不知道有此社福或因其他原因而無法申請,或不知如何申請,或無法通過審查,因此會有一部分需要的人卻沒有辦法得到社會福利的幫助。 為了防弊,社福制度還會有後續的查核、追蹤或管理,以確保社福資源能用在原來規劃的用途,或是確保社福使用者的資格仍存在,但也介入社福使用者的生活,影響其自由與尊嚴,並需等待處理的時間,耗費大量的行政資源,最後端的執行上效率也因指定用途變得綁手綁腳。

技術性失業

科技進步,大量與快速地使用機器和人工智慧取代多餘的人力,雖然新科技確實也能創造新工作,像過去農業、工業自動化後,釋出的人力可以從事當時新創的服務業工作,但隨著機器人深度學習技術的問世與人工智慧的發展,將全面性地影響所有產業,包括服務業、製造業、金融業、農業、礦業以及其他產業等,而現在創造新工作的速度已不足以彌補原有勞動力被取代的速度,也就是說,每創造出1份新工作時,會有2份甚至更多的就業崗位消失。 根據牛津大學在2013年,對於美國702種主流工作電腦化影響之分析,研究結果顯示,10~20年之間,47%的工作有被取代的風險;已開發國家於1980年代電腦化技術增加了8%的就業機會;但到了1990年代只增加4.4%;至於2000年以後,新職務僅增加了0.5%,服務業的工作崗位也正快速的被機器取代,包括數位相機與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取代傳統相機、底片、照相館、相片沖印,以及2014年初上路的台灣高速公路etag電子收費系統,取代人工收費員。製造業部分,也正在逐步以智慧化、自動化等科技來取代工人,甚至進一步出現完全無工人的關燈工廠,商業上,網購搭配無人車及無人機配送、加上自助取貨、自動販賣機無人商店等趨勢,在產出相同的前提下,無論是原來工人人數減少或全部被取代,都造成人力暫時性或永久的失業狀態,即使有新工作,但所需的技能與條件未必符合被取代的工人。 在現行經濟體制下,失業者將失去參與經濟分配的權利,且要找到新工作越來越困難,而現行社會福利體制也有許多不足之處,但工廠仍能藉著機器人、自動化、互聯網、人工智慧等科技,生產出足夠甚至更多的產品。 工作被機器取代,人們可以發明新工作,但需要考慮周轉時間與成功率,政府可以藉著無條件基本收入發放貨幣給國民,以讓即使失業的國民也能參予資源分配,並享受自動化科技減少人類勞動需求的成果,而不必跟機器競爭。 而最近數十年的科技發展,加大了貧富差距,也造成年輕世代的低薪現象,終身僱傭制解體,而看似彈性但無法保障生計的工作正快速增加,包括零工經濟

財政來源

可用於發放基本收入的財政來源如下:

稅收與社會保險

由課徵稅捐或開辦社會保險的方法取得發放基本收入的財源,包括:

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包括採用累進或單一稅率 交易稅:包括消費稅(或稱營業稅)、遺產與贈與稅、資本利得稅、奢侈稅 財產稅:包括對房屋、土地、車輛的持有與交易徵稅。(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環境稅:包括環境汙染稅與綠色稅制,以及能源稅、碳稅等環境稅負,來修正環境的外部成本。 減少或取消免稅額、租稅優惠 使用者付費,包括公路通行費、護照費等規費 對依資源消耗及佔有的程度累進(增加)收費,包括自來水、電力、天然氣、停車費、公共自行車租借等,累進收費指"用越多,單位價格就越高"的收費設計。 社會保險,以類似勞保健保的方式,籌集用於發放基本收入的資金 提高增值稅率以階梯式分類: 將商品以使用性質差別抽稅,如民生消費品與奢侈品以不同稅率徵收,目前歐洲部分國家採取此種方式徵收。

增加貨幣發行量

發行新貨幣或創造信用以發放基本收入,包括:

印鈔票或鑄造硬幣(鑄幣稅) 向銀行以存款準備金比率創造信用的方式貸款 量化寬鬆QE 直升機撒錢 舉債 這些方法皆屬於通貨膨脹,只能在採用法定貨幣中運用,不適合用於商品貨幣,此作法通常會伴隨物價上漲,但隨著新科技、機器人與自動化的發展,人類付出相同的勞動力可以生產更多的商品、資源及服務,這樣物價漲幅會減緩或抵消,回到平衡。

整合社會福利、節約財政支出

以下方法是以整合社會福利、節約財政支出等方式,讓省下來的行政經費轉用為發放基本收入的財政來源

整合社會津貼與社會福利,包括育兒津貼、學生資助、失業保障金、房屋津貼、傷殘津貼、退休金、各種補貼等。 由於基本收入不論個人狀況將自動享有,不存在以欺騙的手段而獲得社會福利的福利詐騙問題,因而節省管理與執法的成本。 減少與社會福利有關的尋租、行政規劃、防弊稽查的成本,減少政治主導資源配置、減少官商勾結。 基本收入縮減官僚體制的規模,而能整合相關社福的單位,而減少社福申請的審查資格與審閱資料所需的人事與業務成本(包括審查資格所需的文件、人事、辦公空間的場地、水電、設備或其他耗材支出等)。 減少或停止針對特定財團法人的補助優惠,直接整合給全體人民。 樽節與提升公帑運用的效率,節省財源。 無條件基本收入可降低健康、治安、事故等社會問題所衍生的社會成本,以及減少貧窮所致的疾病或壽命縮短所導致的勞動損失,及更多創造力與創意的產生的附帶利益。 取代最低工資,以避免其弊害。 縮減沒有迫切需要的建設與預算,樽節不需要的支出

公共企業、公有資源

經營公營或社會企業,賺取利潤,作為基本收入分配全民,可以購買其產品,回流資金。 研發機器人、人工智慧、物聯網等科技從事自動化的生產活動,生產民生物資與服務,並減低不必要的人工勞動,技術全民共享。 成立信託基金,以賺取孳息。 發展機器人與自動化生產的產業,減少對勞動力的需求,或同樣的勞動力可生產更多產品或提供更多服務。 提高生產力與資本效率,並減少浪費。 出售或開採公有天然資源,如土地、石油、金屬、礦物等,分配收益(此想法稱為喬治主義),例如盛產石油的國家的油元。 發動募款或捐贈物資、黃金等貴金屬,由有意者自願捐贈。 回收可以再利用的資源。

降低貧富差距

貧富差距於近年不斷加大,各項數據都指向社會的財富分佈往頂端的1%集中,而他们目前已經掌控全球一半以上的財富,造成M型社會貧富差距不斷增大,形成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局面。 無條件基本收入為解決目前經濟問題的方法之一,雖然無條件基本收入表面上看似齊頭式平等,但仍能較大的幫助弱勢的人群或家庭,因為基本收入是每個國民都領取相同金額,但此金額與每個人的原有收入或財產的占比是不同的,對於身價百億美元的富豪,或三餐無法溫飽的窮人,占比必定不同,由於窮人可領取相對原有收入或財產較高占比的基本收入,而越富有占比就越低,因此也能縮減貧富差距,例如富人甲原本有$9000,窮人乙有$1000。窮人乙佔社會財富10%,富人甲是窮人乙的9倍。如每人發放各$500,富人甲增加至$9500,比率為5.55%,窮人乙增加至$1500,比率為50.00%,也就是再增加一半,因此窮人乙佔社會財富比例便增加至13.6%($1500/($9500+$1500)),富人甲與窮人乙的倍數降低至約95/15=6.33倍,而達到減緩貧富差距的效果。

消除收入標籤

基本收入完全不須提供與調查個人生活或財產狀況等大量詳細資料,也不限定資格與條件,不需要取得如租稅申報那樣的資料,不僅節省了成本與大量資料審閱與分析,而且也能保護人民的隱私與尊嚴,徹底消除特定群體或個人被標籤化、污名化、歧視及逆向歧視的疑慮,不再發生明明很窮、生活困苦卻因資格不符而無法得到社會福利的狀況,並節省大量審查人力等的行政資源,轉而用於更能增加人類整體福祉的用途。

维基百科贡献者 · 無條件基本收入 · 版本 95007764 · CC BY-SA 4.0 · 已提取纯文本并调整版式;标签根据原文关联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