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两改元
废两改元是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在货币金融领域采取的改革措施,其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银币为国币,将银两制度从货币流通领域彻底革除。清末民初的货币改革以来,银两流通越来越少、银元流通越来越多,诸如汕头、青岛等不少地方都已经废除银两制度,但由于上海的对外汇兑仍坚守银两,全国事实上仍旧并行银两和银元,把持汇兑的钱庄与支持银元的银行对废两改元问题争论不休。国民政府趁着大萧条后全国银元、银两高度集中上海以及美国罗斯福新政,于1933年3月正式颁布《废两改元令》,先从上海开始废两改元,最后又在4月提前在全国施行废两改元。尽管各地执行情况略有不同,但是自此流通了上千年的银两不再是中国的法定货币,从此离开了中国货币流通领域。
概述
废两改元是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在货币金融领域采取的改革措施,其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银币为国币,将银两制度从货币流通领域彻底革除。清末民初的货币改革以来,银两流通越来越少、银元流通越来越多,诸如汕头、青岛等不少地方都已经废除银两制度,但由于上海的对外汇兑仍坚守银两,全国事实上仍旧并行银两和银元,把持汇兑的钱庄与支持银元的银行对废两改元问题争论不休。国民政府趁着大萧条后全国银元、银两高度集中上海以及美国罗斯福新政,于1933年3月正式颁布《废两改元令》,先从上海开始废两改元,最后又在4月提前在全国施行废两改元。尽管各地执行情况略有不同,但是自此流通了上千年的银两不再是中国的法定货币,从此离开了中国货币流通领域。
银两与银元并用
随着15世纪新航路开辟以来大量美洲白银流入中国,至少从明代中后期开始,白银就已经成为了中国的最主要通货。自嘉靖年间开始,银两的成色、质量和单位得到政府规范,银两成为百姓纳税的法定货币和政府财政的记账单位,至清代银两制度扩张到大宗交易与对外贸易,为中国事实上之本位货币。中外通商后,银元也来到中国,因其平色一致、便于计数,为国人所习用,与银两并行。 清末,各省政府效法西人、自铸银元,牟取铸币收益,银两因此渐渐绝迹。1914年《币制条例》颁布后,袁大头流行,银元渐为袁大头所统一,民间更加乐用银元。由于银两稀缺,不少地方废除了银两制度。如云南、辽阳,则因造币厂建成后银元日多、银两日少。民元以后,自华北之的直隶、热河、山西,至广西、云南,再如南昌、宁波、厦门等都市,市面交易莫不以银元为准。1920年代后,天津、扬州等都市之记账、汇兑仍抱守银两制度,但市井买卖大多以银元为通货,银元已为全国主导之通货。 银元、银两并行尤不利于商界,但凡交易、记账需再银元、银两之间反复换算。由于银元、银两之间不存在固定兑换率,换算仰赖于钱庄把控之洋厘行情。以上海为例,普通交易多用银元、银毫,然而大宗交易、对外贸易、公用事业、市政税收莫不以上海规元虚银两计,钱庄又从中收取银两与银元兑换之手续费,与各地之汇兑亦是极端复杂,是故商政各界早在民国初年就呼吁“废两改元”。然而,自清末以来,各地尾大不掉,中央政府既无力建设统率全国之中央造币厂,亦无力量收回各地铸币权,银元币制尚难统一,何况于银两。
银两制度之基础
中国大陆金融史学者戴建兵教授将中国近世之银两归纳为三大支柱——库平银、上海规元、关平银。库平银乃前清户部收支所用,清末币制改革已经废除,按1910年《币制则例》和1914年《币制条例》,各地政府收支俱以银元为本位。然而中央政府暗弱,各地军阀借机滥发货币,废止库平银于改善币制效果甚微,各地仍旧沿用关平银和上海规元。 关平银可溯至鸦片战争以前,十三行进口之外国银元皆需熔铸为内地银两,用司马平或海关平称重计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章程》规定以粤海关平砝、纹银为基准确立关平银。185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署《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中国海关必须任用外国人为税务稽查,各地海关仍旧并用地方银两、海关银两、外国银元,海关将三者统一为关平银则不晚于1875年。由于海关关税对于中国财政影响巨大,又为中国外债之抵押,列强于1911年辛亥革命中将关税转交汇丰银行为首的外资银行保管,关平银制度实为列强所掌控。1925年五卅惨案后,上海总商会也借此时机抗议汇丰银行的特权,“查关税自辛亥由汇丰银行存放后,听任少数垄断,以致银拆高涨、金融阻滞,妨碍实业甚巨”,要求由总商会、上海银行业公会、上海钱业公会联合保管中国税款,实现中国的关税自主,但是此时北洋政府大厦将倾,对于商界的呼声反应冷淡,华资银行也逐渐倒向了国民政府。 钱庄虽然不如外资银行与华资银行资本充足,但是背靠洋厘与汇划在票据清算与国内汇兑市场占据不可或缺的特殊地位。在“废两改元”以前,只有银两存款在钱庄才有利润,而将银元换成银两则要收取“厘润”作为手续费,由于钱庄在内地分布极为广泛,故五口通商以后充当了通商口岸与内地之间的中间商,因此把控了内地与通商口岸之间的银元、银两流动,可以依靠洋厘与银拆行情牟利。其发行的票据(即“庄票”)可以作为现金在市场流通,针对跨地区汇兑钱业同业组织存在定期清算“莊票”的“汇划”制度,基于上海规元和“汇划”的“申汇”也就成为了中国内汇市场的基石。在“废两改元”之前,钱业长期把控中国国内的货币市场,华资银行被钱业排除在这一市场之外。
废两改元与利益集团
“废两改元”之议最早可以追溯到1914年《国币条例》,当时币制局令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按法定含银量计算银元价值,实际上绕开了钱庄的洋厘行情,于是“废两改元之呼声则甚嚣尘上”。1917年上海总商会董事苏筠尚和张知笙在商会内部倡议“废两改元”,主张贸易一律改用银元。1919年,上海银行业公会就趁着鹰洋行情废除在《银行周报》上呼吁“废两改元”,中外修改税则委员会多数委员也要求关税“废两改元”。1921年,全国银行公会、全国商会联合会、天津银行公会等组织以全国银行业公会联合会的名义向政府声请“废两改元”。1923年上海市面银两紧缺而银元充沛,上海银行公会致函钱业公会建议其允许在结算时“银元并用”,不过钱业公会回绝称:“时机未到,且侯币制统一。币厂公开公铸再行筹议改革,较为周妥。” 按照上海外籍银行家耿爱德的观察,“废两改元”之利益群体无非普通民众、钱庄、外资银行、华资银行:普通民众但求统一之币制,至于“废两改元”还是“废元改两”并无利害;钱庄在银两制度中有莫大之利益,为“废两改元”的重要阻力;外资银行持有比较复杂、迟疑的态度,华资银行则是“废两改元”的中坚力量。对于钱庄而言,货币兑换业务有赖于银元与银两并行的混乱币制,如若“废两改元”,其发行的“莊票”相对于银行发行的银元纸币不再具有优势,基于“申汇”和上海规元的国内清算体系将会瓦解。从银行业角度,银行业对币制之紊乱深恶痛绝,废两改元、划一银元币制、统一币制早就为业内共识。此外,“廢兩改元”将会破除了以“莊票”为基础的“汇划”制度,票据交易不再需要经由钱庄进行,银行也可以借此撬开票据市场。 至于外资银行,凭着治外法权和不平等条约的保护,外资银行在当时的中国金融界实力最为强大,可以通过白银进出口控制中国的货币发行与对外汇兑。外资银行在华所有的银两数量长期处于统治地位,因此长期歧视中国银元,尤其是与银市关系较深的英资银行对“废两改元”格外抵触。根据上海银行业公会的访谈,法国和美国银行“尚可接近”,英国的汇丰银行和麦加利银行坚决反对。至于日本,鉴于其在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的表现,美国学者梅爱莲(Andrea Lee McElderry)认为其在国家层面反对中国进行所谓的币制改革。 相比外资银行,华资银行在很长时间里力量薄弱,而到了1920年代中后期,华资银行发展迅猛,银两存底基本与外资银行持平,逐渐开始挑战外资银行的地位。华资银行业与钱业实力此消彼长:1932年,上海华资银行业票据收付业务合计2.2亿元,钱业合计12.2亿元;上海钱业公会会员实收资本合计总额1792.7万元,上海银行业公会会员合计总额9814.1万元;钱业存款总额1.6251亿元、贷款总额1.5790亿元,银行业则有存款7.8845亿元、贷款5.6618亿元。钱业虽然仍然把控着票据收支和清算业务,但是银行业资产已经远超钱业,钱业时不时需要仰仗于银行业的救济。
國民革命與“废两改元”
1925年国民革命军东征汕头,在当地率先实行“废两改元”。由于,汕头市面盛行钱庄发行之虚银两纸币七兑票,而1925年4月设立之建国粤军潮梅海陆丰各属财政总局和中央银行汕头分行均使用银元,七兑票信用卓越而为人乐用而政军界通用之银元则不甚通用,乃至于要补水50%才能够兑换成七兑券。当局不满于银元贬值,因而在5月10日下令废止七兑票,此后汕头总商会和钱庄抵制政府,导致银元和粤毫价格暴跌;最终,商界与当局妥协,汕头总商会自行开会废止七兑券,并在6月1日起在汕头“废两改元”。自此以后,汕头成为“废两改元”之标榜,各大商埠皆以汕头为例向国民政府呼吁“废两改元”,而国民政府稳定汕头市场之后将汕头作为北伐的前哨基地。1926年,国民革命军攻克武昌后宁汉分流,由于外资银行拒绝借款给亲共政府,汪精卫为筹集军费、弥补财政遂颁布《国民政府集中现金条例》,禁止现银流通、一律使用纸币,各埠因此与武汉断绝往来,武汉市面也因现银短缺不得不“废两改元”,直到1928年汉口钱业恢复洋例银。1926年,何应钦所部占领福州,福州也类似于汕头通行虚银两纸币台伏票,国民政府于1928年1月宣布废除“台伏券”,以银元纸币“大洋票”代之,然而钱业对此阳奉阴违,另外发行“划银票”作为对抗,实际上又回到了两元并用的情况。 1929年3月,中央银行广州分行爆发纸币挤兑,事后广州银行公会在为巩固纸币信用、稳定市场决议废除银两和银毫,市内商贸和埠际贸易均用银元结算。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当时青岛市面盛行日本正金银行操控之胶平银;华资银行在1927年起就谋取“废两改元”,因日资正金银行阻挠未成,而1929年7月青岛特别市政府成立后,青岛华资银行联合宣布废止胶平银,汇丰银行、麦加利银行、德华银行、朝鲜银行等均予认可,然而正金银行以拒收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合称“中中交”)纸币为筹码抗拒,于是青岛华界在中央银行青岛分行领导下抵制正金银行,最终取得了“废两改元”的成功。 重庆的“废两改元”则归功于四川军阀刘湘。1927年国民政府以“整理川政”为名试图干预四川政局,但是受到众军阀抵制,而以重庆为大本营的刘湘在此后逐渐独霸四川。1930年,由于重庆市面缺乏现银,而刘湘急需军饷,刘湘遂强令重庆“废两改元”,迫使重庆商界接受其发行的以银元计价的纸币、债券。民国初年至国民政府建政初期的“废两改元”既有中央政府主导,也有地方军阀参与,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逐渐控制金融业,利用银行业获取融资、压榨地方财政资源,而主导两元汇兑、缺乏融资功能的的钱业逐渐被排挤出市场。不过,由于上海钱业仍旧把控着以上海为中心的内汇市场,各地即便废除了银两,也要都需要通过以上海规元虚银两计价的申汇埠间结算,银两制度始终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废除。
宋子文与江浙财阀的合作
北伐期间,上海的金融界业经历了一场动荡:南京国民政府先是在上海发动四一二政变铲除中共势力,又因财务摊派和政府预算与江浙财阀僵持不下,然后又让青帮在上海敲诈不顺从的资本家,上海的富裕居民大量外逃,而许多钱庄在这场政治风潮中倒闭。随着北伐战事逐渐停息,宋子文为首的财政部官员不再愿意听命于国民政府内军事将领的摆布,将工作重心由筹措军饷转移到整理币制上,为此主动拉拢江浙财阀。与此同时,浙江省政府委员、经济学家马寅初在1928年3月向浙江省政府提交《统一国币拟先废两用元案》,这一提案在当年4月27日经由国民政府第58次会议审议通过。马寅初在提案中提出“改革之先,宜以迅筹上海造币厂开工及中央银行营业为准备,并请于全国金融重心之上海及江、浙两省先行试办,诚属实行废两用元之先决问题”,马寅初在后来也参加了全国经济会议,在会议中极力呼吁“废两改元”与建立中央造币厂。 1928年6月,全国经济会议召开,与会代表大多来自江苏、浙江两省。宋子文以财政部长身份参与会议,为拉拢江浙财阀,不仅支持“人民参与政府”,还鼓励商界“造成广泛的舆论以迫使这些机关听从他们的愿望”。会上,金融界提出了限制军费、建立政府预算、建立中央造币厂、废除厘金等提案,宋子文还与商界就裁军达成同盟。不过,银行业和钱业在这场会议上围绕废两改元分歧依旧,银行业坚持“废两改元”的立场,而时任上海钱业公会主席的秦润卿则以个人名义提出了“废两改元”的4项先决条件:先行成立中央造币厂、允许银币自由铸造、允许造币厂接受公开检查、限制发行兑换券。秦润卿又联合钱业公会的陈子壎、谢韬甫联名提出了《整顿硬币案》,其中包括了“统一造币厂之管辖”、“划一正辅币形式成色”、“严禁私铸及劣币”、“由财政部颁布币制法规以资遵守”4项主张。秦润卿等人虽然没有直接反对国民政府“废两改元”案,但也表示了钱业对于“废两改元”的微妙态度。会议最终以金融股的名义通过了《废两改元案》,计划于1929年1月起施行“废两改元”。1928年6月,國民政府與銀行業、錢業召開全國經濟會議之后,在7月的全國財政會議上通過了全國經濟會議上提出的“廢兩改元案”,將“廢兩改元”納入了政府的行政計劃中。此外,由于国民政府只是名义上统一全国,各地军阀都不愿意交出财权,所谓的全国财政会议实则基本为江浙两省官员之会议,其中编遣裁军一案更是触碰了国民党内蒋中正、冯玉祥等军事实力派利益,宋子文在这其中难有作为。1928年10月,宋子文决定改造上海造币厂为中央造币厂,准备铸造新国币以统一币制,实现废两改元的目的。宋子文在1928年11月1日上海中央银行的开业典礼上称:“废两改元,实为今日之急。”1929年3月国民党三大上,宋子文更是提议将上海造币厂改造为中央造币厂统领各地造币厂,酌情裁撤各地造币厂,统一铸造新国币以“刷新币政”。为此,财政部与银行业公会、钱业公会共同出资清偿了原上海造币厂的债务,任命国民党元老郭标为厂长,又邀请原上海造币厂美籍技术顾问赫维特(Clifford Hewitt)回到中国续任。1929年4月,國民政府頒布《中央造幣廠組織法》,將全國各地的造幣廠收編為中央造幣廠的附屬組織,上海造币厂此后正式更名中央造币厂。
甘末尔来华与关平银废止
1929年,精琪的学生、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甘末尔,应行政院长孙科之请来来华;有鉴于各国对于中国币制改革的关切,时任中国驻美公使施肇基暨精琪在华的助理、甘末尔的同窗,建议甘末尔回避“顾问”的头衔,英国、日本都对此表达不满,日本更是直接将其视作美国政府的代理人。由于此前1年印度恢复了金本位,国际银价下跌不仅导致了中国国内物价上涨,还令美国国内的白银利益集团感到不满,中国外债偿付再度出现严重的镑亏。由于当时国民政府六成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于关税,而银价低落导致1930年偿还的外债要比1925年多出60%,因此国民政府在甘末尔委员会的建议下,在关税收付上率先改用金本位,征收关金券,社会舆论也在“废两改元”之外开始讨论金本位改革的可行性。 1929年大萧条爆发后,全球物价戏剧性暴跌,由于银价下跌太快,不少人都在抛售中国资产购买黄金,包括马寅初、甘末尔、赫维特在内的中外专家都呼吁中国尽快改行金汇兑本位。出人意料的是,银价的这种剧烈变动反而引起海外热钱涌入上海,反而令上海出现了经济繁荣的假象。国内形势实际上不容乐观,1929年起蒋中正政府就忙于和各地军阀交战,日本更是趁此机会发起了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和1932年的一二八事变。據國民政府顧問楊格估算,國民政府在1928年至1929年間84%的財政都用於軍費與償還利息,財政赤字高達1億元、赤字率高達23%,上海錢業又以国内经济紊乱为由要求推遲“廢兩改元”。 如此动荡的局势也令宋子文不敢轻易发起币制改革。甘末尔委员会美籍顾问杨格在1930年6月告诫宋子文“进行根本性货币改革的条件远非成熟”,宋子文在蒋中正取得1930年中原大战胜利之后于1931年春派赫维特到费城造币厂秘密调研金币制作,待时机成熟就从美国立即获取币模回国——然而直到1931年7月赫维特回到中国,国民政府仍未决定启动改革。与此同时,大萧条的持续发酵令英国在内的不少国家放弃金本位,日本也在经历2年的经济危机后悍然发起九一八事变并迅速放弃金本位,正沉浸在泡沫繁荣中的中国市场也受到了1931年江淮水灾的冲击,在这样的环境下改为金汇兑本位几无可能。
厘价低落与银钱业分歧
自1928年东北易帜后全国虽名义归于统一,但是内地饱受内战与灾荒摧残,正所谓“长江之水未退、黄河之水又增、汉口之难未纾、洛阳之灾又起”,天灾人祸导致农村破产、治安败坏,地主、富农纷纷涌入了相对安全的城市避险,其所拥有的现金也随之迁移至城市,农村也因此出现流动性危机,面向内地、农村经营的钱庄也受到毁灭性打击。接踵而至的一二八事变中,日军入侵上海导致上海金融业陷入危局,钱业为此停业3个多月、损失惨重。与此同时,上海的华资银行则因接收了大量本国的避险资金一度有了挑戰外资银行的實力。根据耿爱德在1932年的估计,中国全国银元总量在17亿元左右、银两总量在1.5亿两左右,而1933年1月底上海中外银行合计就拥有银元2.76亿元、白银1.5亿两,也就是說上海几乎吸收了全国1/6的流通银元和全部的流通银两。 上海市場的資金過剩衝擊了银钱业之间的洋厘市场,相对稳定的厘价在1932年出现了8%的罕见振幅,理论含银7.2钱的银元在1932年8月创下了6.8838钱的历史低價。由于银元价格实在过于便宜,不少人将流通性不佳的旧银元熔铸为银两赚取差价,市面流通银元的规制和成色反而趋于统一,外国银元逐渐退出市场,有利於政府和銀行業推動幣制統一。1932年初,公债市场因政局不稳、政府偿债信用动摇而出现风潮,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不得不在1月13日暂停债券交易以防止债价暴跌。由于公债以银元为发行准备,公债无法售出导致市面上银元减少、厘价暴涨至7钱4分,一时间上海钱庄业因银两储备不足而濒于挤兑,钱庄公会不得不求援于“中中交”,三行联合向市场投放现银成功将厘价降至7钱1分1厘,厘价最终稳定在7钱1份5厘左右。然而,随着政局缓和、厘价走低,银行业和钱业的关系也开始分化。厘价走低意味着银行所持有的银元资产减值,而银元的市场价格显著低于其公允价值,令银行有充足的动力推动“废两改元”。 1932年3月10日,上海银行业公会通过中国银行董事长李馥荪动议,次日致函钱业公会“主张银洋并用”、“渐达废两为元之目的”,但是钱业公会仍旧以政局不稳、造币厂尚未运行为由回绝。5月下旬,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贝祖贻又在全国银行星期五聚餐会上发表演说强推“废两改元”,他指出“废两改元”的时机已经成熟,一方面银两逐渐减少、银元日益普及,另外一方面钱业公会也因为现银紧缺而只能帐面上“汇划”而无法当天解提实物白银,意图让银行业成立新的清算体系以取代钱庄的“汇划”功能,暗示国民政府推动“废两改元”毋需顾忌钱业态度。会后,银行业公会再次请求与钱业公会联合会议,但是钱业公会合议仍是无法达成共识,对于“废两改元”并不强烈反对而倾向于以拖待变。6月下旬财政部邀请银行业公会参加“废两改元研究会”,7月初财政部长宋子文在上海召集金融业人士讨论“废两改元”,并在7月7日的会议上宣布“废两改元”的基本原则。面对政府和银行业“废两改元”的决心,钱业仍旧表示抗拒,秦润卿在7月9日的钱业公会临时全体大会上重申了坚持“两元并用”的观点以及“废两改元”的先决条件,不过这在银行业看来只不过是钱业在拖延时间而已。 银行业以《银行周报》为阵地,针对钱业抗拒的各种理由,开设了数期“废两改元问题”专刊予以回应:钱业质疑市面银元数量尚不足以完全替代银两,然而自1930年代以来大量内地的白银涌入上海市导致上海银元总量前所未有之多;钱业质疑银元的成色不统一,而专刊则回应现在市面厘价低落、早已与银两本身的含银量脱钩,因此成色问题并不合理。《银行周报》还有多篇文章指责钱业为“两元并用”中的既得利益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钱业本就把持两元汇兑的手续费用,又由于在“划汇”领域享有特权,马寅初则指出银行业为“划汇”也必须存款于钱庄,“废两改元”后钱庄会因为失去这部分存款而损失惨重,因此钱业必然会阻挠“废两改元”。钱业也以《钱业月报》为阵地,回击了银行业的各种质疑,并且为了打消群众顾虑取消了银钱汇兑的手续费,建议政府不要在后方不稳时贸然改革等等,其中《钱业月报》对马寅初文章的抨击尤为突出,否定了钱业在其中的既得利益。 宋子文在1928年全国经济会议上对于“废两改元”持相对谨慎的态度,主要精力都放在上海造币厂的筹建中,1929年9月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请求将海关征税单位改为银元,宋子文考虑到币制尚未统一,税收可能会受此影响,并没有支持提案,乃至于1931年《海关出口税制》颁布后财政部也对其中“改两为元”的条款暂缓执行。虽然上海的外资银银行长年呼吁币制改革,但是“废两改元”损害其于白银进出口的利益,因而其意见类同钱业,表面支持“废两改元”,但是要求政府“在新币流通良好达10至15年后”才能废除银两;宋子文的的美籍顾问罗哈脱(O. C. Lockhart)也认为废除银两的前提是政府可以铸造充足的国币。此时,上海造币厂尚没有成立,而在一二八事变中宋子文为了保护上海造币厂特意请求美国驻上海总领事柯银汉的保护,停战后宋子文就改变想法,不再支持甘末尔方案,转为支持按照银行业的想法“废两改元”。
上海先行废两改元
宋子文在1932年的这场论战中立场鲜明,《申报》在7月13日报道宋子文“全部计划就绪,即实行(废两改元)”的谈话,财政部为推动“废两改元”致钱业公会的电文也为各大报刊转载,7月23日宋子文更是撇开了钱业与银行业召开会议讨论“废两改元”,成立了由中外银行家组成、没有钱业参与的“废两改元委员会”。上海总商会原本在争论中原本左右为难,但是自从应“废两改元委员会”的要求设立研究委员会后,各地商会也相应号召不断向上海总商会提出“废两改元”的意见,商会的态度也最终倒向了“废两改元”。虽然钱业一再强调“废两改元”的所为先决条件,但是政府和银行业基本不再理会钱业的立场,见大势已去,9月起《钱业月报》就不再坚持钱业的固有立场,转而讨论钱业在“废两改元”后的对策。1933年2月6日,上海钱业公会为配合政府“废两改元”,决议以0.715两(上海规元)/元为固定厘价,辅币行情也以银元标价,增加了以银元计价的同业拆借行情。“废两改元委员会”在各界意见基础上,就新造银元的成色、重量及其与银两的汇率提出了研究意见,并且建议国民政府分两步“废两改元”:首先在银两势力最顽固之上海推行改革,随后向各地推广上海的币制改革。 在各界人士筹备“废两改元”的同時,美國的貨幣政策也在發生急轉——1933年3月富蘭克林·羅斯福就任美國總統,他在上任之初就立即頒布《紧急银行业法》,隨後禁止私人囤積黃金,使美元脱離了金本位,而擬議中的《農業調整法》授權美國總統購買白銀用於鑄幣,美國政府的公開市場操作將會嚴重衝擊基於銀價的中國貨幣匯率。对于财政部而言,更严峻的问题来自于满洲国后成立后日本攫取东北财税,虽然国民政府以东三省财税为内外债之担保祈求国际援助,但是英国控制下的中国海关选择对日忍让,国民政府财政也因此而元气大伤。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国民政府不得不加快中央造币厂建设和币制改革进度,计划利用国内外的有利条件推动“废两改元”。
1933年3月1日,财政部在上海颁布《废两改元令》,宣布自3月10日起在上海开始试行“废两改元”。3月7日,财政部又委托“中中交”组织上海银元银两兑换管理委员会,三大行以财政部《废两改元令》规定之汇率兑换银两为银元。同日,在财政部指示下,“中中交”建立上海银两银元兑换管理委员会,自10日起管理上海银两与银元的兑换事宜。3月8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布此前3月3日立法院通过之《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将国币厘价定位0.715两(上海规元)/元,财政部将上述法令电告上海市总商会,商会随即将政府命令转告银钱业与外资银行,钱业废止洋厘行情,银行业公会还向外资银行详细说明了由银两转换为银元后的外汇汇率结算细节,海关也在同日“废两改元”。不过,英国汇丰银行和麦加利银行不愿意接受“废两改元”的安排,银行业公会内部规定外资银行开具的银两支票都要转交“中中交”入银元账户,开出银两本票必须请其改开银元本票,交付外资银行款项也必须用银元,收取外资银行款项为银两的也折算银元入账,“即便发生争闹,引起诉讼,亦在所不恤,务必使外商银行改变态度,促其就范”。 《银本位币铸造条例》颁行后,各地造幣廠停止鑄造袁大頭,上海中央造幣廠也在3月1日正式投用,開始鑄造新國幣——船洋。然而就在廢兩改元之際,上海造幣廠廠長郭承恩與技術顧問赫维特因技术争议失和,赫维特在造币厂投用之前就回到了美国,留下来的中国技师则抗议郭承恩妨碍造币生产,这种管理层与技术人员的失和更是导致造币厂开业后运营成本居高不下,造币良率不如预期,而新国币造型不受欢迎,因此在“废两改元”之初造币厂并没有起到财政部所期待的作用。根据中央造币厂1935年报告,该厂设备先进,“非旧厂工匠所能滥竽,且训练员工非短期所能纯熟,是以每日出品为数仅数万元”,其间又在6月10日更换币模,而其员工又报告熔铸所用之煤气火力不足,直到1933年年底日均造币仅约18万元,因此上海市面很长一段时间流通新国币不堪敷用。
全国实行废两改元
由于造币厂效率不足,为尽可能缓解“废两改元”对民间的冲击,财政部并没有强制所有人必须只使用银两,支付银两时只要按照法定折算率换算为银元即可,洋厘行情取消之后钱业仍在内部开市以法定价格兑换银元与银两,但是这种做法反而起到了适得其反的效果——许多人因不信任新国币之信用,更愿意接受足值银两而将手中的银元换为银两,“废两改元”在试行中反而变成了“废元改两”。按银元银两兑换管理委员会报告,3月10日至4月5日间,三大行兑入银元合计2031158.03元,兑出反而达到了63449030.99元:“就以上數字觀之,兌出銀兩較之兌入銀兩,竟多至三十一倍,可見寶銀在當時仍為金融界一部分人所居奇,並且當時洋商銀行方面,與顧客往來,仍未能按七一五之兌換率計算。長此以往,寶銀之流入於市面者,勢必更多,殊與設立兌換管理委員會之本旨相背,且將為廢兩之障礙。”国民政府也不得不釜底抽薪,采取更加强硬的手段,提前在全国推行“废两改元”。 1933年4月5日,财政部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废两改元”,禁止银元向银两的自由兑换,彻底废止了银两的流通地位:
兹定四月六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所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其在是日以前原订以银两为收付者,在上海应以规元银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如在上海以外各地方.应按四月五日申汇行市先行折合规元,再以规元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其在是日以后新立契约票据与公私款项之收付及一切交易而仍用银两者在法律上无效。至持有银两者,得依照《本位币铸造条例》之规定,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送交就地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行使,以资便利。 财政部通告颁布后,钱业公会与银行业公会分别召开了紧急会议会商应对办法,钱庄和银行都停止开具银两票据,对于所有客户的收付款都改用银元,外商银行虽然一开始不愿意配合这种举措,但是由于几乎所有行业都已经“废两改元”,最终屈从了华资银行和钱庄的办法。此后,财政部取消了银元银两兑换管理委员会,任何人只要都可以到银行将银两换成银元,各地从事银两熔铸的银炉和银两鉴定的公估局也被一并取缔,政府又开始清点各大金融机构之存银,准备用于兑换的银元。不过由于事出仓促,而上海以外的许多商埠因准备不足而兑换机构难产,如天津“中中交”直到5月8日才建立兑换机构,汉口则在银两废止之初无处可换银元导致“银两滞积,窒碍甚多”。
此外,民间流通的银两之外,中外银钱业都还有大量银两库存,用作准备金,财政部也将“废两改元”的矛头指向了库存银:「雖曾一再明令廢兩,但各方面仍有沿習舊制,未全廢除。根本原因在庫存現銀尚未變更,實與改革幣制大有阻礙……財政部為徹底廢除銀兩計,非將此項存庫寶銀,改鑄本位銀幣不可。」不过,当时的外国银行对此多有顾虑,日本正金银行4月18日报告就提出,国民政府必须保证外商银行在需要时可以将库存银两全部改换为银元,然而这对于国民政府而言也比较困难。除了改善造币工艺流程,5月中央银行又令中央造币厂铸造厂条作为货币发行准备金和代替银元在金融机构间收解的大额通货,每根厂条合银币1000元,中央造币厂在8月开始铸造厂条,9月行政院又修正《银本位币铸造条例》正式规定了厂条的流通地位。 10月26日,财政部令银行、钱庄等向中央银行汇报4月6日以前的存银情况,经财政部查验、登记后各机构可以陆续从中央银行兑换相应的银本位币。12月19日,中央银行再度要求各机构清点4月6日至12月15日间的存银情况,并且要求各机构在一个月内上缴存银至中央银行、兑换1000元厂条,明令禁止将银两作为准备金。由于存银数量过于庞大,造币厂产量无法跟上需求,因此1934年3月13日中央银行宣布根据各机构登记数量占比每月领取一次新币,机构每月领币从1934年3月15日一直持续到1935年10月法币改革。白银风潮爆发后,大量白银被运往海外,外资银行基本上不再领取银币,而是趁着海外银价高涨外运白银,最后只有国内银行业和钱庄仍在领取银币。
影响与评价
对于钱业而言,废两改元标志着钱业特殊地位的废止,曾经作为“百业之首”的钱业逐渐为近代新兴的银行业所取代,银行因不再受制于银两而如鱼得水,最终成为了中国金融业的主体。同时,由于外汇不再通过银两结算,华资银行也在外汇制度上有了挑战外资银行的资本,有助于实现中国在国际金融的自主权,减少白银大宗商品投机对于中国经济的冲击。在“废两改元”中,国民政府也通过中央银行逐渐控制了货币发行权,中央银行的职能和作用也得到了强化,政府在经济中的地位大大提升,这也为未来的法币改革埋下伏笔。此外,国民政府在废两改元中从全国各地收缴了大量银两,根据统计上海一地的中央银行和银两银元兑换委员会就在1933年兑换了超过上海规元6500万两的白银,而国民政府在1935年法币改革后向美国售出了超过1.5亿盎司的白银,换取的美元外汇用作法币发行的准备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稳定了法币的币值。 传统观点认为,银两制度是一种落后的货币制度,长期为工商界人士所诟病。“废两改元”则是在全球经济危机下,国民政府顺应时代潮流做出的成功改革,银两的废除和银元的统一便利了商品交易的过程,有助于连接各地割裂的市场、实现全国市场的统一,国民政府也改变了政治上统一、经济上分裂的局面。“废两改元”虽然触碰了钱庄与外资银行的利益,但是币制的统一促进了银行业为代表的现代金融体系在中国发展,中国的商品市场也加速融入世界市场,有利于全社会提高效率和效益。 不过,经济学家朱嘉明认为「废两改元」虽然统一了货币、首次实现了货币主权,但是终结了中国货币自古以来自由放任的传统,打乱了原本适合国情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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