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區海底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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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zh-CN

Published: 2026-10-30T19:21:12.741Z

Updated: 2026-10-30T19:21:12.741Z

東區海底隧道（英語：Eastern Harbour Crossing），簡稱東隧（EHT）和東海隧（EHC），為香港第二條穿越維多利亞港的海底行車及鐵路隧道，連結香港島鰂魚涌及九龍茶果嶺。東隧是香港首條同時設有行車道路及鐵路（港鐵將軍澳綫使用並附設接駁藍田站的後備路段）的隧道，也是香港3條來往九龍及港島的過海隧道中最長的一條，是2號幹線的起始段，隧道人員獲授權執行香港法例368章《行車隧道（政府）條例》。

## Key facts

## 概述

東區海底隧道（英語：Eastern Harbour Crossing），簡稱東隧（EHT）和東海隧（EHC），為香港第二條穿越維多利亞港的海底行車及鐵路隧道，連結香港島鰂魚涌及九龍茶果嶺。東隧是香港首條同時設有行車道路及鐵路（港鐵將軍澳綫使用並附設接駁藍田站的後備路段）的隧道，也是香港3條來往九龍及港島的過海隧道中最長的一條，是2號幹線的起始段，隧道人員獲授權執行香港法例368章《行車隧道（政府）條例》。

## 概要

東區海底隧道全長2,220米，連接香港島和九龍東部，分流新界東和九龍東來往香港島之車輛。此隧道共有5條管道，其中北側兩條為雙程雙線行車管道，車速限制每小時70公里，南側兩條為港鐵將軍澳綫鐵路列車使用（2002年8月3日以前為觀塘綫），另附兩條行車管道間容納環境控制系統的管道，分為三批、共15段沉管。隧道南端於鰂魚涌接通4號幹線東區走廊，收費廣場則設於北端茶果嶺出入口，共有14個收費亭，其中10個為人手收費亭，餘下4個為快易通專用的自動繳費亭。2018年6月30日起，駕車人士可以在隧道的人手收費亭，以八達通及三款信用卡拍卡繳付隧道費。

## 歷史

1972年初，香港首條海底隧道啟用前夕，港府已研究第二條連接兩岸的通道，並預計在1982年即需興建；另外，紅磡海底隧道經營者-香港隧道公司亦於1977年提議，以「建造、營運、移交」方式興建該通道。 早期，政府曾計劃在西環至油麻地，或中環至昂船洲興建第二條過海通道；其後又一度改為在維港東部鯉魚門興建跨海大橋，連接香港島筲箕灣及九龍東油塘，最終因大橋有機會影響啟德機場運作以及船隻進出鯉魚門海峽，故未有落實。 至1984年初，政府提出三個第二條過海通道方案：經修訂之「鯉魚門大橋」方案、興建由西環至深水埗之海底隧道，以及興建連接香港島鰂魚涌及九龍東茶果嶺的東區海底隧道，且最終選定後者；隨後，當局以「建造、營運、移交」，分階段進行招標，且允許兼設行車及鐵路管道。雖然有31間財團有意競投，但最終僅9間財團入標，其後再篩選至只剩3間：除中標的日中財團外，僅有香港隧道公司、金門-西松聯營進入東隧最後階段招標。 中信泰富、熊谷國際、保華（新隧道）及丸紅香港華南有限公司組成的「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日中財團），在1985年12月以「建造、營運、移交」方式獲發東區海底隧道30年專營權，有效期由1986年8月6日起計算，其後隧道在1986年9月25日動工。 在興建期間，隧道的沉管鑄造工場，設於收費廣場及鄰近的前石礦場（現時的將軍澳－藍田隧道茶果嶺交匯處）位置。完成鑄造每一批沉管後，收費廣場將會分兩階段注水及打開閘門，而浮起的沉管會直接沿隧道走線，由躉船拖至預定位置安放。當中，首五節沉管於1987年6月完成鑄造，並於同月12日進行注水儀式；其後，另外兩批各五節沉管，亦分別定於1987年12月及1988年完成鑄造，並投放至海床。 1988年9月15日，東區海底隧道最後一段沉管完成安放，並於10月17日正式貫通，隨後展開隧道內的機電工程。 按照原定計劃，東區海底隧道於1990年2月6日才能通車；因進度理想，隧道公司於1987年沉管注水儀式上，表示預定通車日期可提前至1989年10月。最後，東隧於1989年9月21日由港督衛奕信爵士帶領車隊通車，港督座駕於當天傍晚5時20分從港島鰂魚涌入口駛進東隧，10分鐘後抵達茶果嶺出口衝過紅白藍三色相間的巨型綵帶後，在1號收費亭繳付10港元隧道費，成為東隧第一位使用者，衛奕信下車後檢閱隧道管理員，並在紀念冊上簽名，同日晚上10時正式通車。11月8日時任英國皇儲查理斯王子（即後來的英國國王查理斯三世）訪港第一日行程，到東隧主持揭幕禮，並發表講話指隧道工程規模龐大複雜，但能比預期提早4個月完成，實屬驕人的成績。 2016年8月7日凌晨東隧專營權屆滿，港府正式接管東隧，香港法例368章《行車隧道（政府）條例》及其附屬法例適用範圍擴展至東區海底隧道，同時215章《東區海底隧道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被廢除。 2023年8月2日起實施三隧分流第一階段「633固定收費」，東隧私家車收費調整至30元，同時取消無載客的士收費類別。 2023年8月27日起，東區海底隧道實施不停車繳費系統「易通行」，取代原有人手收費亭及快易通。

## 使用情況

由於東區海底隧道是唯一連接香港島和九龍東區以及將軍澳的隧道，車輛亦可使用東隧再經東區走廊前往香港島不同地方，加上將藍隧道啟用，因此車流量頗高，是香港第二繁忙的過海隧道，僅次於紅磡海底隧道。

## 鐵路隧道擁有權

地下鐵路公司曾有意直接競投及興建東隧，但因當時負債沉重而放棄，並決定改為向東隧公司租用管道。 根據安排，鐵路部分專營權由新香港隧道附屬公司-東區海底隧道有限公司持有，地下鐵路公司（2000年改組為地鐵有限公司，即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毋須支付東隧的建築費用，但需每半年繳交一次隧道費、藍田站及鰂魚涌站過海部分月台租金給上述公司，至2008年鐵路隧道部分專營權屆滿，移交政府為止，之後繼續由政府徵收此項租金。因此，觀塘綫及將軍澳綫曾先後是地鐵系統內，由多於一間公司持有業權的路線。 但因2000年地鐵有限公司上市，政府遂與東隧公司簽訂補充協議，東隧的鐵路隧道和港鐵藍田站擁有權於專營權屆滿後以一千港元的象徵式代價，經地政總署移交給地鐵公司（兩鐵合併後易名港鐵公司），而非移交政府。至2008年2月10日（即專營權到期後五日），港鐵與政府簽立地段增批契約，上述路段正式併入將軍澳綫所屬的「地下鐵路地段第3號」。而通風大樓及內部機器等公用設施，則由運輸署及港鐵公司共同管理。

## 上蓋物業

由於東隧公司當年擁有上述的鐵路設施，故此其母企亦相應獲得鰂魚涌站及藍田站上蓋物業發展權，即現時的華信花園及滙景花園。當中，後者發展權於1989年2月批出，作價7億港元，並於1991-92年完工。

## 加價爭議

2005年專營公司在有龐大盈利下以未達預定回報率為由申請加價成功，其中私家車及的士收費在同年5月1日起由HK$15增加至HK$25，而其他類別的車輛則按相關類別百分比的加幅，引起市民很大的迴響，亦使本已飽和的香港海底隧道百上加斤。 2010年8月，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再度為東隧申請加價（當時建議私家車及的士收費由HK$25增加至HK$35，而其他類別的車輛則按相關類別百分比的加幅）。2011年6月21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否決加價申請，其原因由於受到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強烈反對。 加價申請被否決之後，隧道公司向國際仲裁中心提出仲裁。在2012年10月，仲裁最終被駁回，東隧不能夠按計劃加價，需要維持現時收費標準。政府於2016年8月7日，當30年專營權完結後收回東隧給政府自行營運和管理，收費維持不變，原有隧道費代用券停用，政府隧道費代用券則適用於東隧。政府於接管東隧後展開三條過海隧道分流的顧問研究，預計於2017/18立法年度完成，再將研究結果提交立法會討論。 此外為減輕東隧往九龍灣、沙田及大埔方向擠塞情況，觀塘區議會現正研究於未來數年在觀塘繞道架設電腦警告牌提醒駕駛者改用觀塘道。

## 收費

以下費用皆以港幣計算。 目前收費：

## 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

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New Hong Kong Tunnel Company Limited）曾經擁有由香港政府批出專營權營運東區海底隧道，並通過全資附屬的「東區海底隧道有限公司」，分租鐵路部分管道。公司創辦於1986年，由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熊谷組、保華建業及丸紅香港華南持有。有關專營權已分別於2008年2月5日及2016年8月7日，移交予港鐵公司（地下鐵路地段第3號）及香港政府（行車隧道）。

## 外部連結

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 《東區海底隧道條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巴士大典上的相关条目：東區海底隧道 香港道路大典上的相关条目：東區海底隧道

## Sources

- 東區海底隧道 · Wikipedia: https://zh.wikipedia.org/?curid=99265

Source: Wikipedia contributors — https://zh.wikipedia.org/?curid=99265&oldid=95261180

Licence: CC BY-SA 4.0 —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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